一、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
揭阳市国土资源局产业园分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是涉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以及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不属于公开的范围。
二、政府信息获取形式
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方式。
(一)主动公开
揭阳市国土资源局产业园分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是通过政务公开网站进行公开,并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其他辅助方式公开。根据法律规定及行政职能,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形成以后,向社会公开以下几类政府信息:
1、领导分工、机构职能、内设机构等组织机构情况;
2、国土资源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3、本机关编制的国土资源管理重大规划或计划;
4、土地管理、矿产管理等主要业务流程或办事程序,包括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等各项业务工作的办事依据、程序、时限及相关办理结果;
5、综合管理信息,包括人事信息、统计信息等;
6、投诉、举报、信访途径;
7、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
具体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依照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市国土资源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执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登陆本机关政务信心公开网站(zwgk.jycyy.gov.cn),在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中点击查询所需要的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揭阳市国土资源局产业园分局人秘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填写《揭阳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应尽可能详尽、明确,若有可能,应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提出申请
(1)本机关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表》可在本机关政务信心公开网站上复制或下载,或到市国土资源局产业园分局人秘股领取。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需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手机短信等方式提出的申请。如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工作人员将代为填写《申请表》,但申请人必须亲自签名或者签章予以确认。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时,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①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有效身份证明、联系方式;②所需的政府信息的描述应尽可能明确、详尽,包括能够据以指向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的特征描述;③所需政府信息的用途,必要时须提交说明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的关联性证明;④承诺所获取的政府信息,只用于自身的特殊需要,不作任何炒作及随意扩大公开范围。
2、申请处理
(1)审查。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将依据有关规定对申请人主体资格、申请的形式要件、关联性说明等材料进行审查。对申请内容不明确,或形式要件不完整的(包括应当提供身份证明或说明自身特殊需要的关联性证明而未提供),将告知申请人进行修改、补充,否则不予受理。
(2)登记。对于经审查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申请,在收到申请的当天予以登记。以口头形式提出的申请,在收到之时立即登记。
(3)答复。对于能够当场答复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揭阳市国土资源局产业园分局分管领导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该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①属于公开范围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②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予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将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③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第三方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但符合《条例》第二十三条应当公开条款规定的,向申请人提供政府信息内容,并将决定公开的内容和理由书面通知第三方;④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单位公开范围的,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公开机关的,将告知申请人有关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⑤属于不予公开的信息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⑦同一申请人就同一申请事项重复提出申请的,告知申请人不再重复答复。
3、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依照国家物价与财政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收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过程中产生的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揭阳市国土资源局产业园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构为局人秘股。
办公地址: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磐东街道镇东路西侧财政局大院内一楼国土分局(邮政编码:522000)
联系电话:0663-8201306
传真号码:0663-8203553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 - 12:00,14:30 - 17:3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